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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菲定理(英語:Murphy's Law),又譯莫非定律、莫非定理、梅菲定理、墨菲定理,是西方國家常用的俚語,近年來也普遍被華人所使用。

歷史

此定理是在1949年間,由當時參與美國空軍發展的高速載人工具Rocket sled (Rocket sled)的研發工程師Major Edward A. Murphy, Jr. (Major Edward A. Murphy, Jr.)所提出,故而以此為命名,當時模擬實驗已清晰要求參予者把夾[來源請求]用正面夾好,結果還是有人連續47個夾都夾錯了,故此引申出一件事可以差到盡的時候便會差到極限。

概論

墨菲定律是指「任何你覺得它可能會出錯的事, 它就真的會出錯! (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.)」

引申為「所有的程序都有缺陷」,或「若缺陷有很多個可能性,則它必然會朝往令情況最壞的方向發展」。

行政管理涉及的因素非常複雜,單就人為而言,管理學家也是極難解釋,故此,管理者自不能避免目標制訂和執行永不出錯,這個管理原則說明,如果一個危機將要發生,它總會出事,換言之,管理者需要時時刻刻做好準備,面對到來失誤和失敗。

墨菲法則是管理哲學的一個論點,包含著悲觀主義的元素,說明「得不喜,失不憂」,在工作上要時刻準備接受失敗,有些人常常說凡事無不可為,只要一鼓作氣往前衝,便能獲得成功,可是,他們卻忽略了一點,就是世上永無長勝將軍,人生不免有挫折失敗。

可是反過來說,我們亦可從樂觀一方去想:「若要成功,總會成功」,墨菲理論沒帶有事情必壞或必好的成果,他只是讓管理者知道,要發生的事,總會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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